3月26日,长清区消费者协会孝里分会的工作人员,不到1个小时,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产品价格欺诈而引发的纠纷,为孝里镇消费者许某挽回经济损失4700元。
长清区孝里镇消费者许某3月26日10:00到孝里工商所投诉称,2008年3月20日,其通过河北省石家庄市某面条机生产厂家驻济南办事处从该生产厂家购进1套面条加工机,价格29460元,当时没有开具发票,只有一张销售单据,购买后和厂家联系得知,此套设备对外销售价格是24460元,该厂济南办事处私自加价5000元,要求我们帮助处理。
10:15分孝里分会的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了该厂家,证明消费者许某反映情况属实。遂又电话联系了该厂济南办事处的负责人王某,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10:45分,该厂济南办事处同意退回多收的货款,考虑到济南办事处运送到孝里镇有300元的运输费用,应予扣除,实际退回4700元,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袁媛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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