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鞋穿两天脱皮 消协调解退货处理 |
http://www.sdnews.com.cn 2008-4-23 15:52:00 来源:山东消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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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东营区胜安小区的董女士,在济南路某鞋店以90元的价格,购买了女式皮鞋一双,刚刚穿了两天,就出现脱皮、掉漆现象,她到鞋店要求退货,店主却以该鞋是处理品为由拒绝退货,无奈之下,董女士于4月18日,投诉到东营区消费者协会淄博路分会。
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董女士所述情况属实。因为处理品不等同于劣质商品并且不免除商家质量责任,工作人员依据《山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经营者以优惠、有奖、降价等形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不免除应承担的包修、包换、包退及其它责任,对经营者进行说服教育,最后店主同意给董女士退货,董女士表示非常满意。(刘惠清 商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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