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保健品消费已成为中老年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一种选择,不少中老年消费者反映,花高价购买的保健品其使用效果与商家的宣传相差甚远,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不断增多。经调查发现不法厂、商因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宣传和推销保健品时,抓住当今中老年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渴望晚年身体健康的普遍心理,不择手段,处处设置陷阱,以骗取中老年手中的钱财。其主要表现在:一、冒用国家医药机构、科研机构的名义,推销药品和保健品,打着高科技的牌子蒙骗中老年朋友。二、违法举办新药推广、免费体检、健康讲座等,聘请所谓的“专家”、“教授”等,打着“义诊义卖,治病救人”的幌子,在社区、公园、宾馆、酒店、剧院场所举行健康知识讲座,作虚假宣传。三、利用报纸、网络非法邮寄销售药品或保健品,做出不切实际的货到付款、无效退款等虚假承诺。骗取中老年消费者信任,而上当受骗。四、对保健品冒用药品并大肆宣传其功效,等发现无效或出现不良效果时,却人走房空,找不到经营者,老年人花钱购买保健品本来是为了保健养身,可花了钱并没有达到养生健体效果,反而上当受骗惹了一肚子气。
在此,河口区消费协会提醒广大中老年消费者朋友要慎重选择保健品和对待保健品的广告宣传。1、不要轻信广告里的神奇效果;2、不要轻信自己喜爱的明星在广告里的宣传;3、不要轻信任何百分比,如吸收率、沉积率、使用率、有效率、治愈率等等;4、不要轻信“白大褂”的忽悠,穿白大褂的不一定就是医务工作者;5、不要轻信保健品宣传的图像信息,以免上当受骗;6、在购买保健品时,要察看有无商标和卫生部注册备案信息;7、要查看是否与广告宣传的功能一致,如果是具有治疗或辅助治疗作用的产品,应标有“药准字”、“药健字”批准文号;8、购买保健品应到信誉好、规模大的药店,且购买后必需索取发票,以便出现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向亭 王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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