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月11号禹城市一中学初三学生小王来到禹城市消协投诉,称1月8号在光明书屋买了一部好记星牌学习复读机,售价是798元,买回后和同学一比较、发现同学买的复读机和他的一样,买价才698元,随即找到销售方,要求退还所多收费用。 被商家以进货渠道不同为由拒绝,经多次交涉未果,便来消协分会请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对这以涉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展开调查并拨打好记星公司的服务电话,得知这款的复读机全国的零售价是698元,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在事实调查清楚后,消协分会工作人员随即到该书屋,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当场对双方进行了调解,被投诉方同意退还多收学生小王的一百元货款(宋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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