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消费者梁女士在某商场免费更换了同品牌同型号电视机一台。至此,梁女士的“问题电视”终于获得圆满解决。 2007年10月,梁女士在寿光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品牌电视机,使用不足半年时间,电视屏幕便出现了问题。于是,梁女士找到该商场要求维修。今年3月18日,该商场派工作人员将“问题电视”拉回维修,但两个月很快过去了,电视仍没给“修好”。梁女士觉得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于5月12到寿光市消协投诉,要求该家电商场换货或维修后保证其质量。 寿光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该家电商场售后负责人到场,经耐心调解,最终该商场负责人表示同意免费为梁女士更换同品牌同型号电视机,梁女士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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