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消费者王先生最近在县城某商家买回一个电磁炉,用后才发现其不具有自动断电功能,双方协商退货不成,于是王先生投诉到了利津消协。 据王先生介绍,当初购买电磁炉的时候,主要就是看中了其具有自动断电的功能,商家在销售时也保证了其此项功能。在购买后,王先生在使用时发现其并不具有自动断电功能,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于是找到商家要求退货。而商家以电磁炉已经被使用,影响第二次销售为由,拒绝为其退货,因此王先生投诉到了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真情权,经过调解,商家同意退货,并返还购物款398元。(季国昌、王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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