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0日,广饶县消费者蒋某以150元的价格,在县城某专卖店购买了一款黑颜色的名牌T恤衫,穿了5天后,发现掉色非常严重,T恤衫颜色深一块,浅一块的,简直成了一个大花脸。于是蒋某找到专卖店要求换新,商家以纯棉掉色和蒋某穿着不当为由,不予换新,无奈之下,蒋某于5月27日投诉到广饶县消费者协会。 消协受理投诉后,对蒋某的T恤衫进行了现场查看,证实情况属实。于是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消协接受调解。商家说纯棉的黑色T恤掉色的情况当时就告诉蒋某,是他自己愿意买的,蒋某说该T恤掉色太严重了,实在穿不出门,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消协工作人员本着为消费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商家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告诉商家不能因为纯棉掉颜色,而推卸自己的责任,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商家为蒋某换同样品牌、同价格的白色T 恤衫一件,蒋某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崔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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