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消费者洪先生来到德州市德城区消协办公室反映,他于2008年3月13日花1600元钱在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一辆某品牌电动车,骑到4月20日,电动车后圈断裂,随后找某电动车专卖店讨说法,某电动车专卖店营业员说,属于认为造成,我们店不负责任,洪先生说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双方反复争论不止,前后争论了近一个月,在没有任何办法的情况下,求助消协帮忙解决。 德城区消协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查看电动车后圈断裂情况,通过查看确保质量问题,随后消协工作人员有拨通了该电动车专卖店的电话,经电话调解做工作,商家同意给厂家协商,换一个电动车新后圈,对此消费者洪先生表示满意,一场争论近一个月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德城区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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