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家的所谓实木衣橱,原来却是纤维板造的。消费者退货后,商家要求缴纳违约金。 家住临沂市罗庄区的王女士拨打12315称:6月1日,她在某家具行购买了一套特价衣橱。可买回家后,王女士从衣橱隔板一破损处发现,这套衣橱其实不是购买时导购员宣称的实木衣橱,而是纤维板造的。这套衣橱原价10660元,以5500元卖给黄女士,属于特价商品,当初商家在给消费者的购物单上,有特价商品不退换的条款。黄女士要求退货,商家以上述理由拒绝。 6月2日,经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协调,商家同意退货。但在退货的过程中,该家具行提出要收取550元的违约金、100元的运输费、50元的安装费、20元的银联刷卡费等总计720元的费用。商场一管理人员称:商场服务条款规定,如果是顾客原因导致退货的,需要收取顾客10%的违约金。对此,王女士表示,既然商家卖的衣橱并不是导购员宣称的实木衣橱,客观上是商家造成退货行为,就不应该收取违约金等费用。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只收取安装费、运输费150元。 对此,临沂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杨增勇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对于商家口头宣传的内容,在最后决定购买时,可要求商家在相关发票上注明,以便日后维权。(李洋 东野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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