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电子地图 消费维权 农村医疗 各地卫生 名院名医 特别推荐 健身减肥 美容养颜 两性健康 论坛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山东新闻网 > 医疗卫生 > 医疗新闻 > 业内新闻
我国政府加强医疗广告监管
http://www.sdnews.com.cn 2006-11-28 16:38:40 来源:新华网
  

ylggd.jpg


    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孙玉波)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27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双方将依法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管,集中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据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检查和监测,依法从重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加强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的协调、移送、查办机制。

    同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从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集中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执法监督,对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为了从根本上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国家工商总局与卫生部重新修订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医疗广告审查、医疗广告内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修订后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强调,医疗广告不得出现以下八项内容,即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据统计,2005年中国医疗广告年经营额达76亿元,在商品类别广告经营额中居第六位。医疗广告中虚假违法宣传问题也日益突出,2005年至2006年前三季度,全国共查处违法医疗广告1.1万余件。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 禁用解放军武警名义 (2006-11-28)
街头医疗广告宣传迷人眼 假药骗人花招知多少 (2006-06-09)
临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暨整顿医疗广告专项行动 (2006-05-17)
上海市将从四方面从严加强医疗广告监管 (2006-05-16)
虚假医疗广告误导致我国每年百万人吃错药 (2006-04-04)

山东新闻网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山东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山东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山东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东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山东新闻网新闻中心 电话:0531--85196066 电子邮件:news@sd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