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威海公布了了对医药行业“超差率销售药品,自立项目收取费用,超标准收取费......”等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共查处违规所得244万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15%的加价率作价,中药饮片加价率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应控制在25%以内。在检查中,物价部门发现,威海部分医院存在超差率销售药品的问题,共查出药品违价金额达197万元。还有部分医疗单位违反“禁止收取一次性手套、鞋套、备皮包等一次性材料费”的规定,擅自收取一次性材料费,有的医院还自立项目收费,向病号收取普通消毒费和终末消毒费。检查还发现,个别医院超过政府指导价销售一次性普通注射器、输液器等材料,或者超过政府定价收取门诊检查费用,某医院收取妇科门诊检查费为每人次7元,而规定的只有5元。(完)(王书超,于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