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医患关系的讨论,成为继“医院天价医药费”话题之后的又一关于医疗体制改革更具深度的崭新话题。无论如何,医疗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不同的意见甚至与基本事实相背离的意见,无非也就是反映了面对改革中利益格局调整的一种复杂心态。
在进一步的医疗改革中,毫无疑义,最大的受益者肯定是人民群众。改革中利益调整的当事者有三个,一是政府监管部门,二是医院,三是医生。现在,讨论医患关系,离不开政府、医院、医生这三个方面的反思。其中,政府的监管和监管方式,是关键;医院的目标、体制和自我管理,是根本;医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自律,是基础。离开这三者及其责任、义务,单纯的讲医患关系,是讲不清楚的,而片面的要求媒体理解、要求患者理解,都是无济于事的,甚至是在自我解脱,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至于说,强调社会的讨论和批评不公正,那就更是在自我掩护,自我保护,自我解嘲,根本就站不住脚。
在医疗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中,首先是政府的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改革,而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改善并健全其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及其监管方式。因民营医疗机构准入政策的实施,原来计划体制下的部门和医院的关系就要改革,改革的中心目标肯定是更加利于国家法律的执行、政策的实施和调控,更加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遏制不正常的部门利益,打破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利益默契”,在更加健全的依法监督条件下,让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加健康,政府更加负责,事业更加阳光。实事求是地讲,这样的改革过程,必定是艰难痛苦的。
其次是医院。医院的改革,首要的是医院体制的改革,涉及到医院的行政化降低、医院的公益性提升、医院的人事体制变化等敏感性问题,责任要加大,自由度减少,医院趋利性及其管理者“隐性”的个人趋利空间被遏制,这样的局面首先要考验我们的国办医院首长对默默无闻工作作风、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的提倡力度。其次,在平等、法制的环境中,在公正的比较中,要考验我们的国办医院同合资医院、民营医院之间的人才管理、技术水平、发展能力和服务精神。这是试金石。还有就是民营医疗机构。当此机遇与挑战并存之时,在实践中,必然会大浪淘沙,守法、有责、有德的民营医院一定要也一定会凝聚起技术,得以长足发展;而那些投机、图财、坑害患者的也必然遭受社会的唾弃和政府的严厉惩处。
第三就是医生。面对势在必行的医疗体制改革大趋势,广大的医疗工作者包括高级专家、中坚骨干和普通医生,心态会很复杂。但是,在医疗工作者队伍中滥竽充数、浑水摸鱼的“败类”,会在改革中显现出来,在自惭、无奈、沮丧和谴责中,归于湮灭。在日益公正的事业环境与和谐的医患关系中,广大的医疗工作者会更加忠于自己的职业、更加勤于自己的职守,也会更加忠诚于自己的职业誓言。这是主流和大趋势,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怀疑不得。
要真正的解决“医患关系”,真正的搞好进一步的医疗体制改革、促进我们的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须要政府监管部门、医院、医生三者确实摆正位置,端正态度,解铃还须系铃人呀,千万不可掩耳盗铃,那样的话,既幼稚好笑,又有极大的风险和严重的社会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