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劳动保障局5日发布消息,目前济南市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条件的10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已经提出申请并被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有101家,占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的95.3%。从下月起,参保人员可到定点的社区医疗机构看病。
到去年底,济南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已达到83万人。今年,经过进一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和农民工三类人员参保,参加医保人数将达到110万人左右。为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方便就近医疗,合理分流病员,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最近发出通知,鼓励参保人员社区就医,并不断向社会公布取得定点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单,供参保人员看病就医选择。
按规定,从4月1日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就可以在原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社区卫生定点服务机构,4类参保人员可酌情开设家庭病床。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在一个医保年度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降低5%,不再支付门诊规定病种起付标准,住院和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按照一级医疗机构的50%执行,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只负担一次。
4类可申请开设家庭病床的参保人员是:脑中风丧失全部或大部分行动能力且病情符合住院条件的;恶性肿瘤晚期行动困难的;严重心肺疾病符合住院条件,住院医疗确有困难的;其他病情符合住院条件,因住院治疗有困难而又适合在家庭治疗的。家庭病床治疗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一般为90天,确需延长的,最多不超过150天。医疗费用实行限额管理,平均每人每天限定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