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 「切换城市」 培训家旗下培训平台
手机版
网站导航

统计知识:统计违法行为

2020.01.04

发布者:宁波硕学教育

  构成统计违法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统计违法行为是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的行为;(2)统计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3)统计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即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4)统计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

  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统计违法行为有以下几种:(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3)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4)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5)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6)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7)国家机关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行为;(8)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的行为;(9)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利用统计调查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10)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11)违法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行为;(12)不依法使用国家统计调查证的行为;(13)拒不接受统计检查的行为;(14)擅自涂改销毁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的行为;(15)拒不办理统计登记的行为。


上一篇:统计知识:从业人员和职工工资 下一篇: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如何调查和生成的

推荐机构

热门课程

宁波硕学教育推荐

在这里,宁波市硕学教育为您提供61个优质课程,覆盖在职研究生、管理类联考培训等方面的课程信息,在这里您可以查询到课程报价,学校位置,电话、开课时间等选课信息,网上预订宁波市硕学教育免费试听课程,还可以体验不可思议低价惊喜。

本站展示的所有信息内容系由机构或个人用户发布,可能存在发布者所发布的信息,并未获得品牌所有人有效授权。本平台会加强审核,但无法完全排除差错或疏漏。郑重声明:本平台仅为免费注册用户提供免费的信息发布渠道,但不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对此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从本网站或本网站的任何有关服务所获得的资讯、内容或广告,您接受或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发送邮件至15610150293@126.com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