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港澳人员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报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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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港澳人员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报关介绍
一、适用范围: 常驻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因公出国人员携带货币、旅途自用物品和耐用消费品进出境时,使用此证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进出申报登记栏: ——品名、数量、货币:注明携带进出境旅途自用物品的品名、数量,报明携带外币的币名、币值和货币单位。 ——入境日期:填报入境日期(年、月、日) ——出境日期:填报出境日期(年、月、日) 2、免税物品申报栏: ——第四项物品数量/价值:填报第四项物品的品名、数量及物品的价值。 ——第五项物品数量/价值:填报第五项物品的品名、数量及物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