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锅炉与辅机的安全检查和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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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由于锅炉的一部分元件,既受到高温烟气和火焰的烘烤,又承受较大的蒸汽压力,工作环境又比较恶劣,故是一种有危险的特殊设备。
锅炉的设计、制造、质量检验、安装、使用、检修等过程中,稍有疏忽或违反规程,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为消除隐患和避免发生事故,我们可以以《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为主,参考《蒸汽锅炉安全技术规程》、《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等文献,对工矿企业的锅炉与辅机等进行严格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并应将定期检查和考核的情况记录在案。本文着重介绍它的安全检查和评价方法。
二、评价内容和查证方法
2.1锅炉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
2.1.1每台锅炉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进行登记归档,其内容应包括:
①锅炉质量证书(即出厂合格证、金属材料证明、焊接质量证明、水压试验证明);
②锅炉图样(即总图、安装图、主要受压元部件图);
③受压元件的强度计算书;
④安全阀排放量的计算书;
⑤锅炉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⑥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⑦锅炉定期检验报告书等。
2.1.2要求锅炉由持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经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并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2.1.3应有锅炉使用许可证,并应将其悬挂在锅炉房内明显处。
2.1.4在用的锅炉应持有锅炉年检证,并在检验周期内运行。
2.2安全附件完好,安装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2.2.1安全阀的要求:
①安全阀应结构完整无损、安全可靠、动作灵敏,每年至少检验一次且铅封完好。每月应自动排放试验一次,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换,每周应手工排放试验一次。不论是年检、月检、周检,均应做好记录和签名;
②按照规定配置,合理安装安全阀。
2.2.2水位表的要求:
①水位表应动作灵敏可靠,安装合理且便于观察;每台锅炉至少应装2只独立的水位表,但额定吨位(蒸发量)≤0.2t/h的锅炉可装1只,直流锅炉可不装水位表;
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即上、中、下三条清晰的水位红线);
④水位表应有放水管并接至安全地点,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
2.2.3 压力表的要求:
①锅炉应装有与锅筒(锅壳)蒸汽空间直接相连接的压力表;
②按规定选用相应精度等级的压力表,一般不低于2.5级精度的压力表;
③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一般应在工作压力的1.5~3倍,最好选用2倍;
④表盘直径应≥100mm,表的刻度盘上应划有最高工作压力红线标志;
⑤压力表至少每半年校验一次,铅封完好,并标贴上校验合格证;
⑥压力表装置(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齐全。
2.3保护装置应完好无损、动作灵敏、安全可靠、合理设置。
2.3.1水位报警装置:锅炉吨位(额定蒸发量)≥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