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山东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共计建成充电站354座

2024-01-09 13:59:5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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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8日讯(记者 张小南)8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有关内容。

  记者在会上获悉,省交通运输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行业绿色发展、促进交通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并在城市公交、出租车、港口等领域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充(换)电站、加氢站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有力支撑。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鲁交公路〔2022〕87号),为全省公路沿线充电桩建设提供了指导性文件。在对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提升过程中,通过优化空间布局,最大限度地为充电站建设提供条件。截至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已有177对服务区(停车区)可提供充电服务,共计建成充电站354座,除个别服务区(停车区)计划近期提升改造外,其余的充电设施已实现全部覆盖。鼓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与新能源车企合作,建成换电站18座。按照“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的部署,积极推进“氢能港口”和“氢能高速”试点任务,全国港口首座加氢站--青岛港前湾港区加氢站投产,青银高速淄博服务区、济南东服务区2座高速公路加氢站建成,具备氢能车辆加注服务能力。

  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辆。以公交领域为重点,结合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积极引导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除保留必要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为新能源车辆”“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积极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加快加氢站设施建设”。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十四五”以来,全省新增及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除必要的应急保障车辆外,全部为新能源车辆,其中,氢能公交车600余辆,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超过80%。

  积极引导新能源出租车及商用车应用。采取试点带动、扩大规模的方式,加大新能源出租车及商用车应用力度。鼓励市、县及交通运输企业积极申报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交通强国低碳专项、零碳运输等相关试点,引导新能源车辆使用。截至目前,全省出租车(含网约车)共19万余辆,其中新能源车10万余辆,占比56%。2023年前三季度,新增及更新出租车(含网约车)4.4万辆,其中新能源车3.8万辆,占86.4%。中型以上新能源货车1100余辆,其中电动900多辆,氢能200多辆,主要分布在济南、青岛、日照、临沂等地,青岛港购置到位了20辆氢能集卡,将于近期投入运行。

  积极配合推动新能源下乡工作。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印发《关于加强2023年度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四好农村路”)资金管理的通知》,提出2023年全省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7000公里的任务目标,实际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8406公里,超额20%,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通达和服务保障能力,优化了新能源汽车在农村的使用环境,有力支撑了新能源汽车下乡。

责任编辑: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