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正义呢?”
辛鸣继续解释道,正义就是有一个公平的规则,有一个符合公理的规则,有一个大家都能认同、能接受的规则,在这个规则下产生的一些差别,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不是在大家都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差别,那就不会为大家所接受。
“如果说一个社会不公平、不正义,这个社会就会没有活力,没有希望,甚至它不可能存在。”辛鸣说。
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贾可卿对“公正”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3年前,他曾经出版一本个人学术专著《分配正义论纲》。他对公正概念的解读是:公正之所谓“公”,是指公共事务、公共利益;所谓“正”,是指正确、正当、合理。所谓“公正”,也就是指关于公共利益的正当安排。
至于什么是“正当安排”,贾可卿说,需要作出的一点说明是:根据社会主义功利原则大致可以认为:在利益可以兼顾时,必须确保每一个人的合法利益;在利益不能兼顾时,应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
如何实现公正
公平正义的保障就是法制:一是要有保证最大多数人权利、权益、尊严的制度安排,即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二是在最大多数人中间又能保证社会中最弱势群体的底线生存、底线权益和底线尊严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社会领域的利益纠葛、行为失范等问题日益凸显;物质生活逐渐丰盈,人们的权利意识水涨船高,对公平正义有新的诉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如此强调社会层面的价值共识将“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的共同价值取向。
细数改革面临的硬骨头,多数都与人们的“公平焦虑”有关。教育公平、医疗改革屡屡拨动人们心弦;收入差距、身份歧视动辄引发关注,折射出人们满心渴望公正的社会环境;司法案件频频成为舆论热点,反映着人们热切期盼司法公正。
联系社会现实,如何看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述的“公正”理念?
贾可卿毫不犹豫地答道:“当前的许多问题都亟须按照公正原则进行改革。”
以公正的理念观察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民工”问题,贾可卿提出:农民工大部分时间工作、生活在城市,但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存在,他们在子女升学、就业、买房置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权利和待遇。这其中虽然有着有序城市化的考虑,但显然不符合社会公正原则的要求。
以公正的理念审视经济适用房的现实,贾可卿认为,本是国家以微利形式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但在现实中,一些人既掌握分配权又有优先选择权,一些富人通过权钱交易手段也取得了购房资格,而那些真正的低收入人群却很难买到。这显然与保障中低收入人群需要的社会公正原则相抵触。
公平正义对一个社会来说是最基层的要求,也是一个社会的底线。
在辛鸣看来,有着不同利益诉求的人们在一个社会中共同生活,社会对每一个成员都是公平的,大家才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心情舒畅,这显示出公正是一种能够让社会凝聚起来的力量。